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 (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施工1標(LLSG-1) | K1+217~K20+000,長度:18.79km,六車道,填方443萬方,挖方408萬方,隧道1155米/1座,大、中橋200米/2座,互通3座,分離立交12座(其中公鐵立交1155米/1座)。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設施)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承擔的施工業績要求: (1)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計均不少于15公里(如單個標段內同時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則分別計算路基、路面里程長度)。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須滿足上述要求。 |
財務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1.流動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負責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查詢結果為準);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人員要求 | 1. 項目經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持有注冊在本單位的公路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證書;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或項目總工任職經歷。 2.項目總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或項目經理或副經理任職經歷。 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或C2證。 注:聯合體投標的,以上人員須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 |
分包要求 | 允許。 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的,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2011〕685 號)等文件關于分包管理的規定,且必須經發包人同意。 |
聯合體要求 | 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超過3 家;聯合體牽頭人須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
其他要求 | 無 |
施工2標(LLSG-2) | K20+000~K48+500,長度:28.5km,六車道,填方480萬方,挖方509萬方,隧道2745米/2座,特大橋1290米/1座,大、中橋2010米/5座,互通2座,分離立交5座,服務區1處。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設施)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承擔的施工業績要求: (1)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計均不少于15公里(如單個標段內同時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則分別計算路基、路面里程長度)。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須滿足上述要求。 |
財務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1.流動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負責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查詢結果為準);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人員要求 | 1.項目經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持有注冊在本單位的公路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證書;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或項目總工任職經歷。 2.項目總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或項目經理或副經理任職經歷。 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或C2證。 注:聯合體投標的,以上人員須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 |
分包要求 | 允許。 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的,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2011〕685 號)等文件關于分包管理的規定,且必須經發包人同意。 |
聯合體要求 | 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超過3 家;聯合體牽頭人須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
其他要求 | 無 |
施工3標(LLSG-3) | K48+500~K66+000,長度17.48km,六車道,填方255萬方,挖方223萬方,隧道4903米/2座(其中特長隧道3260米/1座),大、中橋2094米/5座,公鐵立交960米/1座,互通1座。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設施)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隧道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設施)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承擔的施工業績要求: (1)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計均不少于15公里(如單個標段內同時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則分別計算路基、路面里程長度)。 (2)至少具有1座通過交工驗收的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業績(可為獨立發包的隧道工程或所施工標段含有隧道的工程)。 注:聯合體投標的,牽頭人須滿足上述業績要求。 |
財務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1.流動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負責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查詢結果為準);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人員要求 | 1.項目經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持有注冊在本單位的公路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證書;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或項目總工任職經歷。 2.項目總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或項目經理或副經理任職經歷。 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或C2證。 注:聯合體投標的,以上人員須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 |
分包要求 | 允許。 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的,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2011〕685 號)等文件關于分包管理的規定,且必須經發包人同意。 |
聯合體要求 | 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超過3 家;聯合體牽頭人須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
其他要求 | 無 |
施工4標(LLSG-4) | K66+000~K80+100,長度:14.1km,六車道,填方235萬方,挖方311萬方,隧道3909米/2座(其中特長隧道3439米/1座),大、中橋2339米/12座,互通1座,服務區1處。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設施)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隧道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設施)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承擔的施工業績要求: (1)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計均不少于15公里(如單個標段內同時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則分別計算路基、路面里程長度)。 (2)至少具有1座通過交工驗收的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業績(可為獨立發包的隧道工程或所施工標段含有隧道的工程)。 注:聯合體投標的,牽頭人須滿足上述業績要求。 |
財務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1.流動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負責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查詢結果為準);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人員要求 | 1.項目經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持有注冊在本單位的公路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證書;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或項目總工任職經歷。 2.項目總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或項目經理或副經理任職經歷。 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或C2證。 注:聯合體投標的,以上人員須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 |
分包要求 | 允許。 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的,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2011〕685 號)等文件關于分包管理的規定,且必須經發包人同意。 |
聯合體要求 | 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超過3 家;聯合體牽頭人須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
其他要求 | 無 |
施工5標(LLSG-5) | K80+100~K98+120,長度:17.99km,六車道,填方325萬方,挖方253萬方,隧道1382米/1座,大、中橋3129米/11座,互通2座,分離立交5座。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設施)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承擔的施工業績要求: (1)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計均不少于15公里(如單個標段內同時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則分別計算路基、路面里程長度)。 注:聯合體投標的,牽頭人須滿足上述業績要求。 |
財務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1.流動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負責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查詢結果為準);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須滿足上述要求。 |
人員要求 | 1.項目經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持有注冊在本單位的公路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證書;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或副經理或項目總工任職經歷。 2.項目總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總工或副總工或項目經理或副經理任職經歷。 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持有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或C2證。 注:聯合體投標的,以上人員須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 |
分包要求 | 允許。 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的,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2011〕685 號)等文件關于分包管理的規定,且必須經發包人同意。 |
聯合體要求 | 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超過3 家;聯合體牽頭人須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
其他要求 | 無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2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2個標。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2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2個標。 |
3.3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
3.4 | 申請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用信息系統”)中填報、完善、公開本單位信用信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及時完成相關信息的申報、錄入和動態更新,并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3.5 | 申請人在購買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時,簽署、澄淸、遞交、撤回、修改投標(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處理有關事宜的經辦人須與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授權委托人一致。申請人在現場報名時應提供企業在報名期限內的信用信息系統公開截圖供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核査,否則不予發售招標文件。 |
3.6 | 投標文件中已列明但開標前未記錄在信用信息系統中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時不予認定。 |
3.7 |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
3.8 | 本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專家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人員、業績等資料進行核査,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其投標將被否決;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對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和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