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經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企業信譽良好。 |
業績要求 | 營業年限在10年以上(自注冊之日起),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與世界500強企業深入合作的企業文化領域項目業績至少1家;具有與中國500強企業深入合作的企業文化領域項目業績至少5家(以投標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掃描件為準,上述兩類業績可重復)。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年財務狀況良好無虧損,須提供近三個年度(2017-2019年度)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內存在行賄犯罪行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 |
聯合體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__1__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__1__個標 |
3.3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