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 | 供應商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有固定的營業場所,經營范圍涵蓋物業管理(服務)、餐飲服務等相關內容,餐飲服務需有3年(含)以上餐飲服務經驗,具備在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接受聯合體參與) |
業績要求 | 物業服務業績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至少完成過1個合同額在100萬元及以上或年度累計完成合同額600萬元及以上的物業綜合服務項目,并提供采購合同等證明材料。(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餐飲服務業績要求:2018年至今獲得三家以上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單位餐飲服務業務合同,并提供被服務單位服務評價證明。 |
財務要求 | 財務狀況良好,須提供主體及聯合體單位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或2018年至2020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表,若投標人成立未滿3年的,需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財務報表。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在投標、合同履行過程中無違法、違規、違紀、違約行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規、規章限制投標情形的(提供信譽自查承諾,格式可自擬,后附“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網站截圖),未發生同類項目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
人員要求 | / |
聯合體要求 |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__1__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__1__個標 |
3.3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