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 (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調查評價一標段 (DCPJ-1) | 路線全長153.6公里,設高架橋1座(加寬),特大橋1277米/1座(新增半幅),大橋15座(加寬13座,拆除新建2座),中橋33座(加寬32座,拆除新建1座),互通立交14處(樞紐互通4座,其中利用2座、原位改建2座;一般互通10座,其中原位改建6座,移位新建2座,新增3座),分離立交43座(加寬39座、拆除新建3座,新建1座);服務區3處,停車區2處(均為利用);監控通信分中心1處(新增)、應急救援1處(利用),項目總占地面積約1352公頃,其中新增永久占地約326.7公頃。 | 資質資格要求 |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經年檢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企業信譽良好; ②具有有效的交通運輸部核發的公路工程試驗檢測綜合甲級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省級及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CMA計量認證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業績: ①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承擔過1項高速公路路面定期檢測項目或1項高速公路改擴建調查評價試驗檢測項目。 ②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承擔過1項高速公路橋梁定期檢查項目。 ③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至少承擔過1項橋梁荷載試驗項目。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在近三年(2018-2020年)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均不小于1。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前10日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行賄犯罪行為的認定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查詢結果為準);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項目負責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持有有效的交通運輸部試驗檢測工程師資格證書;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1個高速公路檢測項目業績。 監測技術人員(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持有有效的交通運輸部試驗檢測工程師資格證書;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1個高速公路檢測項目業績。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橋梁檢測車1臺、路面綜合智能檢測車1臺、路面探地雷達1臺、彎沉檢測儀1臺等。(詳見招標文件)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無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 |
3.3 |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須于招標文件提供期限內,登錄山東省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進行注冊;注冊完畢后,憑企業數字證書(CA)身份認證密匙進行項目確認。 |
3.4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
3.5 | 投標文件中已列明但開標前未記錄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時不予認定。 非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或省外交通運輸行業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應確?稍谟嘘P部門或國家相應平臺中查詢,并在投標時提交相關截圖及網址等信息。 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信用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合同簽訂前從業單位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信息及時錄入到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合同履約管理和信用評價工作。 |
3.6 | 本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專家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人員、業績等資料進行核査,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其投標將被否決;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對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和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