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 (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ZLFHJL-1 (監理一標段) | 沾化至臨淄公路工程28處跨河(渠)橋涵的防洪影響補救措施施工主要內容包括土方開挖及回填、砌體工程、混凝土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 資質資格要求 |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執照; ②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
業績要求 |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完工時間為準)至少承擔過1項堤防工程或河道防護工程施工監理(可為獨立發包的堤防(河道防護)工程或所施工標段含有堤防(河道防護)工程)。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流動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行賄犯罪檔案結果查詢之日)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行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駐地監理工程師(1人):①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持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證書;②至少擔任過1項堤防工程或河道防護工程(可為獨立發包的堤防(河道防護)工程或所施工標段含有堤防(河道防護)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駐地監理工程師、副駐地監理工程師)職務。 2.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1人):①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持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證書;②至少擔任過1項堤防工程或河道防護工程(可為獨立發包的堤防(河道防護)工程或所施工標段含有堤防(河道防護)工程)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職務。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無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