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 (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總監辦一標(JHZJB-1)
| 負責起點樁號K55+378至終點樁號K208+153;全長152.775公里內除機電工程、房建工程外的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監理服務內容(總監辦含機電、房建工程協調任務)。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承擔的施工監理服務業績要求: 1.累計承擔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監理服務累計均不少于20公里(如單個標段內同時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則分別計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長度)。 2.至少具有1座通過交工驗收的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大橋工程施工監理服務業績(可為獨立大橋工程或所監理標段含有大橋工程)。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均不小于1。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總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或駐地監理工程師)職務;或至少擔任過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副總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2.副總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副總監理工程師(或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或至少擔任過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3.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監理資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環保培訓合格證,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監理經歷。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其他要求 | 無 |
駐地監理一標(JHZDJL-1) | 負責起點樁號K55+378至終點樁號K96+700,長度41.322公里內除機電工程、房建工程外的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監理服務內容。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承擔的施工監理服務業績要求: 1.累計承擔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監理服務累計均不少于20公里(如單個標段內同時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則分別計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長度)。 2.至少具有1座通過交工驗收的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大橋工程施工監理服務業績(可為獨立大橋工程或所監理標段含有大橋工程)。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均不小于1。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駐地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駐地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職務;或至少擔任過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副駐地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2.副駐地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及以上(駐地、總監、副總監)職務;或至少擔任過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3.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監理資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環保培訓合格證,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監理經歷。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其他要求 | 無 |
駐地監理二標(JHZDJL-2) | 負責起點樁號K96+700至終點樁號K132+220,長度35.52公里內除機電工程、房建工程外的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監理服務內容。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承擔的施工監理服務業績要求: 1.累計承擔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監理服務累計均不少于20公里(如單個標段內同時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則分別計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長度)。 2.至少具有1座通過交工驗收的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大橋工程施工監理服務業績(可為獨立大橋工程或所監理標段含有大橋工程)。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均不小于1。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駐地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駐地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職務;或至少擔任過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副駐地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2.副駐地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及以上(駐地、總監、副總監)職務;或至少擔任過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3.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監理資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環保培訓合格證,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監理經歷。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其他要求 | 無 |
駐地監理三標(JHZDJL-3) | 負責起點樁號K132+220至終點樁號K160+557,長度28.337公里內除機電工程、房建工程外的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監理服務內容。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承擔的施工監理服務業績要求: 1.累計承擔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監理服務累計均不少于20公里(如單個標段內同時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則分別計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長度)。 2.至少具有1座通過交工驗收的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大橋工程施工監理服務業績(可為獨立大橋工程或所監理標段含有大橋工程)。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均不小于1。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駐地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駐地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職務;或至少擔任過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副駐地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2.副駐地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及以上(駐地、總監、副總監)職務;或至少擔任過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3.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監理資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環保培訓合格證,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監理經歷。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其他要求 | 無 |
駐地監理四標(JHZDJL-4) | 負責起點樁號K160+557至終點樁號K208+153,長度47.596公里內除機電工程、房建工程外的工程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監理服務內容。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有公路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承擔的施工監理服務業績要求: 1.累計承擔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監理服務累計均不少于20公里(如單個標段內同時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則分別計算路基、路面工程里程長度)。 2.至少具有1座通過交工驗收的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大橋工程施工監理服務業績(可為獨立大橋工程或所監理標段含有大橋工程)。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18~2020年度)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均不小于1。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駐地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駐地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職務;或至少擔任過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副駐地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2.副駐地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至少擔任過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副駐地監理工程師及以上(駐地、總監、副總監)職務;或至少擔任過2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工程項目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職務。 3.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監理資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環保培訓合格證,至少具有1個新建或改擴建高速公路監理經歷。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其他要求 | 無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2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2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 |
3.3 |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須于招標文件提供期限內,登錄山東省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進行注冊;注冊完畢后,憑企業數字證書(CA)身份認證密匙進行項目確認。 |
3.4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
3.5 | 投標文件中已列明但開標前未記錄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時不予認定。 非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或省外交通運輸行業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應確?稍谟嘘P部門或國家相應平臺中查詢,并在投標時提交相關截圖及網址等信息。 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信用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從業單位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信息及時錄入到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合同履約管理和信用評價工作。 |
3.6 | 本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專家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人員、業績等資料進行核査,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其投標將被否決;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對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和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