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 | 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有 1 個合同金額在人民幣 150萬元及以上,為企事業單位或政府機關提供過餐飲、車輛駕駛等勞務外包服務的業績。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3年(2019~2021年)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7)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項目負責人要求:有3 年及以上工作經驗,45 周歲以下,具備相應的服務業務管理與財務管理能力。 |
聯合體要求 |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其他要求 |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__1__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__1__個標 |
3.3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