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經營決策和項目論證進行法律風險分析,提供法律依據,包括但不限于為業務模式(產品方案)的設計建構等從法律等角度進行風險分析和邏輯推演,對決策項目的可行性、風險性、合規性等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并根據采購人要求及時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書面文件; (二)審查、修改、起草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或文書,協助制定或優化標準化合同文本; (三)為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各類糾紛或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建議; (四)協助建立健全采購人各項規章制度;審查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就內部管理提供咨詢意見; (五)根據實際要求,簽發律師函、律師聲明、律師公告等文件,并提出相關法律建議; (六)對業務重要合同的履行提供法律指導; (七)配合采購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法律培訓、案例推演等活動,每年度不少于4次,提高員工法治意識; (八)根據采購人委托事項(包括合同審查、咨詢等)出具風險分析報告,報告內容至少包括解決方案、相關同類案例解析等; (九)就外文合同出具合同審查意見,提出建議; (十)配合協同進行盡職調查;針對逾期業務,配合前往現場進行調研并給出處理意見; (十一)辦理采購人交辦的其他與本企業有關的法律事務或其他額外增值服務。 除上述日常法律服務外,根據采購人委托,供應商還可提供:(1)涉及改制、重組、融資、投資并購、股票發行、債券發行、財稅咨詢、員工股權激勵等專項法律服務;(2)涉及民事、商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需進入訴訟、仲裁或執行法律程序的案件代理服務;(3)涉及使用港澳臺或其他國家法律,或運用外國語言處理的除合同專項審查外的其他涉外法律服務。上述法律服務不包含在本協議項下法律服務范圍內,具體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有關法律服務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