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 (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施工一標段 (SG-1) | 負責CALM系統裝運、安裝及調試和港口布局等附屬設施采購、運輸、安裝、調試的全部工作。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水運工程施工業績。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均不小于1。(企業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實際年限提供財務狀況,企業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①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②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④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⑥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及安全生產負責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項目經理(1人):①具有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②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證書;③持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項目總工(1人):①具有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②持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①具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②具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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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具備1艘滿足本項目施工要求的浮吊船(自有或租賃) |
分包要求 | 嚴禁轉包和違規違法分包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無 |
施工二標段 (SG-2) | 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施工/加工設計優化、采購(包括自建或采購增壓平臺及海管)、海上運輸、預調查、海管施工、平臺安裝、后調查、單體調試、聯合調試、項目試運行的全部工作。 | 資質資格要求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海洋石油工程專業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海洋工程施工業績。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均不小于1。(企業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實際年限提供財務狀況,企業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①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②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④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⑥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及安全生產負責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項目經理(1人):①具有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②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證書;③持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項目總工(1人):①具有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②持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①具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②具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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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1)具備1艘滿足本項目施工要求的深水鋪管船; (2)具備1艘淺水鋪管船或具備鋪管功能的工程船; (3)具備1艘滿足本項目施工要求的4500噸及以上浮吊船。 (4)以上設備自有或租賃均可。 |
分包要求 | 嚴禁轉包和違規違法分包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無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2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2個標段。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2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2個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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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須于招標文件獲取有效期內,登錄山東省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進行注冊(已注冊成功的無需重復注冊),憑企業數字證書(CA)身份認證密匙進行擬投標項目登記確認。 |
3.4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
3.5 | 投標文件中已列明但開標前未記錄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時不予認定。 非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應確?稍谑〖壭袠I主管部門監管平臺或國家相應平臺中查詢,并在投標時提交相關截圖及網址等信息。 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信用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從業單位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信息及時錄入到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合同履約管理和信用評價工作。 |
3.6 | 本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專家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人員、業績等資料進行核査,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其投標將被否決;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對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和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