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對報價人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 | (1)供應商必須持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供應商在聊城境內需有固定辦公地點,自備或租用停車場地、倉儲場所分別不少于1處,其中停車場地面積、倉儲場所必須保證車輛停放需求,且基礎配套設施齊全。 |
業績要求 | 供應商需提供近三年內(2021年1月1日至報價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個或以上高速公路道路清障救援作業業績。 |
財務要求 | 供應商財務狀況良好,能夠提供2022年度公司財務年度報表,能夠開具適用稅率的正規增值稅發票。 |
信譽要求 | (1)供應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報價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未發生過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情形;供應商未因工程質量問題、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國務院、有關部委及山東省交通、建設行業主管部門通報禁止參與投標,且在處罰期內的;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和擬在報價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員無行賄犯罪記錄; (2) 供應商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單; (3)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規、規章限制投標情形的。 |
人員要求 | 每標段專職工作人員不低于5(含)人,應提供人員駕駛證、作業證等資料且證件在年檢合格期內,人證相符。 |
聯合體要求 |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
其他要求 | 每標段提供的救援車輛、機具、設備不得低于4臺(多功能應急車1臺,平板拖車1臺,大清障車1臺,吊車1臺)。 |
3.2 | 每個供應商可最多響應__4__個標段,且允許中__2__個標段 |
3.3 |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與本項目。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參與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 |